为贯彻落实2023年4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特制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二、工作体系
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构建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心理治疗+医学治疗
成员:邵阳市中心医院心理治疗师
工作职责:接待转介的学生,建立绿色通道,提供治疗方案。参与危机事件的处理,对于复学的学生根据需求提供诊断证明。
(二)二级:组织管理+危机处置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学生科、教务科主要党政负责人、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心主任、各教学单位党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构建学校心理健康体系,制定和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建立危机干预机制,进行危机管理与处置,以及为心理健康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
把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定点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三)三级: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
组长:心理健康中心负责人
成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工作职责:
1.提供专业支持: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支持,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形式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2.进行心理评估:每学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筛选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教育、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学生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
4.提供危机干预:在学生遇到心理危机时提供及时的干预和支持,协助学校制定危机干预预案,参与危机事件的处理。
5.与家长和班主任合作:促进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的开展,加强家校合作。
(四)四级:监测预警+心理疏导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工作职责:
1.观察和评估:通过日常观察和学生的交流,发现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提早进行干预。
2提供心理疏导:通过倾听学生的烦恼,提供指导和建议,给予积极的反馈和鼓励,疏解学生的负面情绪。
3. 协调心理健康资源:向心理健康老师转介有需要的学生,引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式,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三、心理危机事件分级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1.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
2.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事件(如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如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经医疗部门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心理危机发现与报告机制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信息通畅,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在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心每年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各教学单位党支部书记、各班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心理委员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二)建立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1.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同学的心理状况至少一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由班主任做好记录并根据问题程度按相关程序报告。
2.各教学单位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主任、学生心理委员、学生干部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随时组织工作人员妥善处置一般心理危机事件。一旦发现有较大心理危机事件,应及时向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负责人报告,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专人处置,并以电话的形式通报给学校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心安排人员进行专业疏导,同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报告。
3.全体学生一旦发现有同学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应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全体教职工发现学生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应按照“及时便捷”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学生工作部门或系部(教学单位)工作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各相关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
作为第一时间接到学生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报告的学校各级工作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先行科学处置,阻止事态继续或升级。
五、危机干预措施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心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转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须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同时迅速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学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校。
2.报告学校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心,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来校。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须报告学校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心,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五)危机干预后期措施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学校心理健康成长中心、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心理健康成长中心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六、心理危机预警、干预的注意事项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遵守保密原则,在危机状况要突破保密原则时,要最低限度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学生的必要隐私得到保护。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附: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操作流程图
(一)严重心理障碍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流程

(二)有自杀倾向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流程

(三)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流程

(四)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流程

(五)危机干预后期工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