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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

关于做好2019-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6

各党支部:

为展示广大共产党员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共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常态化教育,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决定在“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程序和范围

(一)推荐程序

1.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评选推荐人员;

2.各党支部要对推荐人员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以及纪检、综合治理部门的意见;

3.各支部要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4.推荐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由学院党委颁发证书通报表彰。

(二)推荐范围:各党支部中的正式党员,按各党支部在职党员的20%比例确定推荐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三)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按时交纳党费;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能够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引领示范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六)坚决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定;党性观念强、有正气,师德优良。

三、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认识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着眼大局,综合评定,认真把关,多方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力争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本职工作中表现最优秀、事迹最典型、业绩最突出、群众最认可、影响力最强的优秀基层党员推荐上来,确保评选推荐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1.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名单,于6月5日前报党群工作部;

2.各支部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各2份,贴2寸免冠彩照。填写表格时,统一用小四号仿宋体,A4纸正反打印,加盖支部公章,推荐表随名单一并交党群工作部。

3.各支部以组织名义为每个推荐人员撰写3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主要事迹在推荐表中写不下,可另行附页,附页用小四号仿宋,A4纸正反打印。

以上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为3名,由党委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二〇二〇

 

 

附件: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部门及职务





填报

支部

意见

 

 

 

 

支部书记签字:         (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院党

委审

批意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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